醫藥網6月9日訊 隨著上海
、北京等地取消開辦藥店限距後
,開辦藥店越來越便捷了
。不過
,有些藥店還困於另一種“限距”
。
近日
,山東蘭陵縣退休教師劉先生很生氣
:因為他需要購買替格瑞洛
、阿托伐他汀
、氯吡格雷等藥品
,“離家最近的藥店不能刷醫保卡
,跑了大半個縣城才找到一家有這些藥也能刷醫保的藥店”
。
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
,有當地的藥店經營者表示
,這與當地醫保定點藥店“限距150米”不無關係
。
醫保藥店占比18%
據了解
,蘭陵縣目前共有零售藥店400多家
,但醫保藥店隻有72家
。按照這個數量計算的話
,當地的醫保藥店占比僅為18%
,雖然這與當地的醫保水平有著密切的關係
,但從行業整體來看
,這個比例是偏低的
。
最新數據顯示
,目前我國藥店的數量有55萬多家
,醫保藥店39萬多家
,行業醫保藥店平均占比為70%
,另據上市連鎖的數據
,其的醫保藥店店占比高於行業平均水平
。在21世紀藥店報近期走讀主流連鎖了解的情況來看
,各大區域連鎖的門店基本都具有醫保資質
。
當地的藥店經營者表示
,當地有一條不成文的“規定”
:縣城150米半徑內不能有兩家醫保藥店
;每個鄉鎮也隻能有一家醫保藥店
。據了解
,當地不少藥店在申請醫保資質的時候
,都被這個理由拒絕。
一位在當地經營藥店6年
,至今沒有被批準醫保定點的業主張先生表示
:“臨沂市9縣3區醫保局對醫保定點藥店的準入,唯獨蘭陵縣有150半徑距離限製”
。
張先生說
,現在的醫保藥店
,大部分是蒼山縣(2014改為蘭陵縣)時期(2014年1月21日之前)審批的
,一些品種多
、店麵大
、價格“良心”、服務周到的新藥店
,連續幾年申請都不給審批
。許多癌症等大病患者急用的藥品隻能到臨沂購買
,讓患者非常不方便
。
而2月1日實施的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對醫保藥店的申請作了這樣的規定
: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公眾需求
、管理服務需要
、醫療保障基金收支
、參保人員用藥需求等確定本統籌地區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源配置
。公眾健康需求是排在第一位的
,因此有不少地方還設置15分鍾醫保服務圈來滿足公眾的需求
。
“限距”漸成過去式
事實上
,對於醫保藥店“限距”
,早在2015年國務院印發《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》
,決定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
。其中包括醫保定點藥店審批
。此後
,各地紛紛取消醫保定點藥店“限距”
。
2月1日實施的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中對於藥店申請條件中也沒有“限距”一條
。
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提到
,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
,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零售藥店均可申請醫療保障定點
:
(一)在注冊地址正式經營至少3個月
;
(二)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
、臨床藥學
、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
,且注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
,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
;
(三)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製度規定的專(兼)職醫保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醫保費用
,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
;
(四)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
,開展藥品分類分區管理
,並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保用藥標識
;
(五)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藥品管理製度
、財務管理製度
、醫保人員管理製度
、統計信息管理製度和醫保費用結算製度
;
(六)具備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信息係統技術和接口標準
,實現與醫保信息係統有效對接
,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
,建立醫保藥品等基礎數據庫
,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醫保編碼
;
(七)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
。
2020年1月施行的《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(試行)》對醫保門店審批設置是這樣規定的
:按照合理布局
、滿足需求
、有進有出
、動態管理
、總量控製
、有所增長
、強化監管的原則
,依據區域內醫藥服務資源
、服務人口
、基金支撐能力以及參保人員醫療需求等因素
,科學製定定點醫藥機構區域布局規劃
,並統一向社會發布
。
如果蘭陵當地藥店經營者的說法屬實
,72家的醫保店是否能滿足消費者需求,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等原則
?
目前
,明確“限距”的隻有河北等為數不多的地方
。2020年8月施行的《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納入實施細則(試行)》中提到
,新增定點藥店應遵循“主城區或人群密集區
,服務參保人群達 3000 人或半徑 500米內無同類定點醫藥機構
;非主城區或非人群密集區
,半徑 1公裏範圍內無同類定點醫藥機構的
,可申報定點
。對於縣域內(非城區)或邊遠地區可依據布局情況適當放寬距離限製”等原則
。即便如此
,相對於150米
,其“限距”範圍也可以說是相對寬鬆的
。
沒醫保越來越難
對於藥店來說
,醫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了
。據米內網數據
,2020年零售藥店銷售額達到4330億元
,而國家醫保局的數據顯示
,醫保個人賬戶將近半金額在藥店消費
,這部分金額有2000多億元
,可以見醫保對藥店的銷售貢獻度有多大
。
不僅如此
,醫保對於藥店而言是重要的收入渠道
,對於消費者來說
,是否具有醫保資質是藥店品牌
、實力以及是否進店消費的重要考慮因素
。
特別是對於一些慢病患者來說
,隻有醫保店他們才會進去消費
,但如果像前文所述
,消費者要走很多個地方才能找到一家藥品齊全的醫保藥店
,這對於消費者和其他非醫保點定點藥店來說是不公平的
。
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
,上述72多家醫保藥店的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優勢的
,加上多年來沒有開放新的藥店納入醫保
,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壟斷的地位
。
蘭陵縣一位經營藥店15年某藥店經營者鄒先生表示
:“如果是人為製造了行業壁壘
,形成了個別藥店壟斷醫保的局麵
,有失公平
,不利於市場競爭
,沒醫保的中小藥店
、單體生存會越來越難
。”
類似的情況早在以前醫保藥店“限距”時期就發生過
。據羊城晚報報道
,在2013年
,廣東東莞141家定點藥店中某連鎖占了94家,而當時東莞藥店就有7000多家
,這讓參保人購藥不便利,也讓其他藥店“聲音”不斷
,希望相關部門能放開政策
。